6、对同意通过认证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双方在《行政可移送表(三)》下部签字;
7、对不同意通过认证的,制作《GSP认证限期整改通知书》,移交分局送达人员双方在《行政可移送表(三)》下部签字;
8、对限期整改经过复查仍未通过认证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报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以及投诉渠道,移交分局送达人员,双方在《行政可移送表(三)》下部签字。
9、在制作证件的同时将行政许可决定书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在政务专网(www.bjda.gov.cn)上公布。
岗位责任人: 市场监督处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制作《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GSP认证限期整改通知书》,加盖行政机关公章。
2、填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流程表》和《行政许可移送表(三)》下部签字。
3、移交分局送达人员。
4、申报资料、许可文书移交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装订成册,立卷归档。
5、在制作证件的同时将行政许可决定书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在政务专网(www.bjda.gov.cn)上公布。
时限: 3个工作日
十二、送达
标准:
及时、准确通知申报人许可结果,凭《受理通知书》领取批件,并在《送达回执》上签字。
岗位责任人: 分局送达人员
时限: 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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