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3万元就能办公司
省工商局率先推出28条措施鼓励投资创业
新《公司法》在我省终于有了具体的政策措施了。昨天,我省工商部门结合我省经济运行和结构特点,特别是民间资本充裕、民营经济发达的经济特色,在全国率先推出28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28条》)。
一人也可设立公司
政策:从新出台的《28条》来看,放宽了投资者范围。政策明示,凡依法符合出资条件的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法人、非公司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均允许投资设立公司。除公务员、现役军人等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允许在职员工参与投资组建公司制企业。允许设立一人公司。凡符合股东资格的自然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事业法人等,均允许投资设立一人公司。
点评:我省是民间资金充裕、百姓投资欲望浓厚的省份,以上条款充分鼓励投资,把市场准入门开得更大,让民间资本更大地发挥效用。同时,一人公司的合法化,也让那些暂时找不到合伙人的创业者也能梦想成真。
最低注册资本3万
政策:《28条》同时降低了准入门槛,降低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外,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统一降至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同时,实行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制。允许公司注册资本分两年缴足,投资公司注册资本分5年缴足。放宽出资方式限制。允许以公司股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商标、商号等具有可评估性、可转让性的财产出资。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出资的,允许其比例最高可达到注册资本总额70%。
点评:在民间想开公司的其实有很多人,但以往高昂的注册资金让大家望而却步。现在门槛一降低,相信会有更多人圆梦了。另外,对财富概念也有了新的定义,财富包括物质财富和非物质财富,这使社会更加重视创新和无形资产。
“宽进严出”强化退出机制
政策:《28条》强化退出机制,建立退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投资者的制约机制,防止企业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制度。对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负有个人责任的,禁止其担任新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点评:以前申办企业有很多准入条件,但一旦企业要退出市场则比较容易,这使得企业轻视责任及债务的处理。该条款强化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实现了从“严进宽出”到“宽进严出”的转变。
尊重企业自主权利
政策:《28条》保护企业自治权利,鼓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构造更加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允许公司根据章程规定自主选择、变更企业类型;允许根据实际需要选择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允许自主决定股东会、董事会的表决方式;允许股东自主约定利润分配方案。
点评:以上条款强化了章程作用,把企业的自治权利交给公司自己,体现出新《公司法》根本理念的转变。围绕鼓励公司自治,实现了从“过多地介入企业自主行为”向“尊重和保障企业自主权”的转变。
各类企业受到“普惠”
政策:新《公司法》消除了市场主体准入上的所有制差别,包括消除准入行业、准入类型、资本市场准入的所有制差别。《28条》将这种无差别待遇进一步明确下来;这些条款包括:消除准入条件的所有制差别。对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公司,在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方式等方面都按同一标准进行注册登记;消除准入类型的所有制差别,允许民营资本投资设立各类公司或者参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制,登记上享有与国有资本的同等待遇。
点评:以上条款特别针对我省民营经济发达的实际情况制定,重视对民营经济的培育和发展,使所有企业受到无差别待遇。
中小投资者权益有保障
政策:《28条》规定,对大股东未按法律、行政法规或章程规定,剥夺中小股东知情权、表决权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依法不认可其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性。对中小股东依法要求退股的,允许公司回购股权并办理减资手续。
点评:该条款加大了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力度。使得企业大股东不能在剥夺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下操纵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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