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市劳动和保障局联合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办法促进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新的政策实施后,扭转了北京市在小额担保贷款重点联系城市中排名靠后且位置不断下滑的局面。目前,北京市在全国100个重点联系城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情况的排名由去年6月底的88位,上升至79位。
“新政策实施后贷款笔数和金额明显增加。”据市劳动和保障局相关人士透露,“新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从5个方面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首先是政策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贷款对象扩大到了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复员转业军人。其次是贷款额度进一步得到提高,对个体经营者的贷款额度由2万元提高到了5万元,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到一般为20万元,最高可以达到50万元。再次是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力度进一步加大,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对象由个体工商户扩大到个体工商户和自主、合伙创办的小企业。另外,小额担保贷款门槛进一步降低,程序进一步简化。反担保的比例由原来的50%下降到了30%。尤其是信用社区政策的推出,免除了个体经营者小额贷款的反担保措施。最后,区县政府的责任进一步明确,扩大了担保基金规模,建立了市、区两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将个体经营者的小额担保贷款放到了区县和街道,进一步明确了区县政府的职责。
据悉,截至2006年12月,全市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60笔,发放金额911.5万元,其中,个体经营贷款129笔,贷款金额394.5万元,含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36笔,贷款金额178万元;小企业贷款31笔,贷款金额5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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