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位于吉林省南部,地处长白山余脉向松嫩平原的过渡地带的低山丘陵区。多年来,这个县在森林资源相对较好、经济效益较平稳的情况下,居安思危,主动出击,走出了一条以林为主、多元并举的发展道路,实现了自1999至2005年连续7年国有林场场场盈利,且利税额超百万元。
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伊通县就把发展多种经营作为摆脱林业“两危”困境的重要途径,明确了“多元化发展、多渠道融资”的基本思路,确定了重点发展养殖业、种植业和第三产业的目标。1997年,他们紧紧抓住招商引资的有利契机,与北京大中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组建起了伊通大中鹿业公司,现该公司鹿存栏1100多只,总资产达1200多万元。2002年,营城子林场依托本地黄牛市场,成立了伊通皓宇牧业公司,2005年出栏育肥牛2000头。此外,还在县城购买了商业门面、改造了经济林基地、发展起了中医药和采石业。由于坚持因地制宜,多业并举,有力地推动了林业多种经营的快速发展。充分调动职工和农民的积极性。采取政策优惠、资金扶持、强化服务等措施,鼓励和支持职工分流,走出林场,走向市场,发展个体生产和私营经济。全系统分流职工700多名,占职工总数65%以上,这些职工大多数搞起了个体生产,实现了二次就业。同时还引导农民把参与林业建设作为调整产业结构、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加快了林地有偿转让和合理流转。几年来全县退耕还林2600公顷,95%是由群众承包完成的。
加强管理。首先是加强人的管理。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和条件,对场长实行公开竞选,择优任用。全县10个国有林场,有6个林场场长是通过公开竞选走上工作岗位的。对场长实行末位淘汰制,对完不成任务、实现不了目标、评比排位靠后的予以免职。几年来,先后免去了3名场长、5名站长职务。其次是加强工作管理。对林业各项工作全部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制度,每年进行两次集中检查评比,排列名次,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改进措施。对林业各项工作制定了具体标准和运行规范,特别是在财务管理上,明确了场长审批、班子审核、局里审查的三层审批制度,对超过5000元的支出,由班子集体审核,超过2万元以上的大额支出,报局里审查批准。第三是加强项目管理。明确了项目建设“立足实际、量力而行,依托优势、存量优先,科学论证、稳扎稳打”的原则,对不符合原则的项目,不准列入发展规划;项目立项要提前向县林业局打报告,并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慎重做出批复;对同意列入计划的项目,局里派专人参与考察论证;对已经上马的项目,也坚持对重大事项严格把关,确保项目上一个成一个,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
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县委、县政府每年都要召开林业工作会议,部署工作,落实责任。要求各乡镇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参与造林绿化,全面抓好森林管护,动员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投身林业建设。组织财政、税务、公安、牧业、水利、土地、教育、交通等部门,积极参与林业建设,并为林业产业发展开灯放行。积极协调省市部门,争取项目和资金,为林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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