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并购后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总投资的比例如何计算
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对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应按照以下比例确定投资总额的上限: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下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七分之十;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上至5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以上至12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倍;注册资本在12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倍。
这里可以看出,外资并购的注册资本与总投资的比例与其他类型的投资方式比较,还是比较宽松的,其他类型的投资方式,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以上,总投资才可以3倍以上。
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应向审批机关提供哪些文件
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投资者应根据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向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审批机关(分别为外经贸部和省级外经贸部门)报送下列文件:被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或被并购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股东大会决议;被并购境内公司依法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协议;被并购境内公司最近财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开业证明、资信证明文件;被并购境内公司所投资企业的情况说明;被并购境内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被并购境内公司职工安置计划;本规定第7条、第19条要求报送的文件。
投资者报送文件,应对文件依照规定进行分类,并附文件目录。规定报送的全部文件应用中文表述。
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规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涉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许可的,有关的许可文件应一并报送。
原有企业的经营范围超出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规定怎么办
由于原有的企业通常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经营范围一般都比较宽,国家对外商投资限制或是禁止的领域国有企业也可以做,那么,在并购时,被并购境内公司原有被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应符合有关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要求;不符合的,应进行调整。也就是说要删除与外商投资产业政策不符的部分。
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协议中都包含哪些内容
《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规定的股权购买协议、境内公司增资协议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协议各方的状况,包括名称(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等;购买股权或认购增资的份额和价款;协议的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
外国投资者资产并购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如何计算
外国投资者资产并购的,应根据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和实际生产经营规模确定拟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资产并购与股权并购不同,股权并购企业的投资总额并不发生变化,而资产并购,企业的交易价与企业的原值大部分是不同的,或高或低,大部分低于原值。
拟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符合有关规定。这也就是说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按照其他类型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进行。
外国投资者资产并购投资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哪些文件
外国投资者资产并购的,投资者应根据拟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企业类型及所从事的行业,依照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向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境内企业产权持有人或权力机构同意出售资产的决议;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书;拟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拟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内企业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或者,外国投资者与境内企业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被并购境内企业的章程、营业执照(副本);被并购境内企业通知、公告债权人的证明;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开业证明、有关资信证明文件;被并购境内企业职工安置计划;《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第7条、第19条要求报送的文件。
依照前款的规定购买并运营境内企业的资产,涉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许可的,有关的许可文件应一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超低价代办注册北京公司,服务热线:010-82022548 82022203(北太平庄) 58697855 58697599(建外SOHO)
声明:本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