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合格证变更
许可项目名称: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变更)(动物防疫合格证)
许可项目编号:BJXCXXNY(WS)441-02-2004
许可项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
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1997]);
2、《
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2002年农业部5月24日1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3、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2004年10月22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4、关于印发《本市实施的国家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京政法制秘字[2004]26号)
许可收费依据:本项目不收费
许可总时限:20个工作日
许可程序
:
一、受理
(一)申请人到北京市区动物卫生检疫监督站咨询、领取行政许可申请表(变更)和资料或通过区政府网向区动物卫生检疫监督站提交申请表。
(二) 申请变更《动物防疫合格证》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单位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提交材料:
⑴行政许可申请表(变更);
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证明复印件;
⑶原《动物防疫合格证》。
2、变更地址:凡变更经营场所地址的需重新申请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
标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
[1] [2] 下一页
超低价代办注册北京公司,服务热线:010-82022548 82022203(北太平庄) 58697855 58697599(建外SOHO)
声明:本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