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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19、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
20、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
十一、办理申请贷款手续需要多长时间?
答:小额担保贷款受理机构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条件的资料之日起,应在12个工作日内给予申请人正式答复。
十二、借款人在享受担保贷款期间应承担哪些义务?
答:借款人及反担保人应严格按照委托保证合同、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要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按季度向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保所、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报送财务报表及项目进展情况等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提前落实还款资金,接受上述部门对其资金使用情况、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或反担保人情况发生变化(如:企业发生分立、合并、财产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等;自然人发生户籍、住址、联系电话、婚姻状况变更及财务状况变化等)时,应提前或于变更发生之日起3日内通知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保所、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并主动配合有关单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十三、享受的小额担保贷款到期后不能按期还款怎么办?
答:对贷款到期未及时归还的,或经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小额担保贷款项目,经办银行向借款人发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并在贷款期限届满或银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进行贷款追索。
追索期结束后,借款人仍未偿付贷款本息的,由担保基金管理机构向经办银行进行先行代偿,代偿内容限于尚未清偿的贷款本金。
担保机构或经办银行对小额担保贷款代偿后,可依法对借款人行使追偿权。追偿措施包括:
(一)督促借款人制订还款计划,尽快收回贷款;
(二)依法处置贷款抵押(质押)物;
(三)对恶意逃避担保债务的依法提起诉讼。
借款人将承担担保机构通过法律程序收回贷款及利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四、什么是反担保措施?
答: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担保时,借款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十五、反担保措施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反担保措施包括保证金、抵押、质押、保证等。
保证金
1.签订合同,包括《委托保证合同》、《客观真实性承诺书》;
2.按规定比例,将保证金交担保机构;
3.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抵(质)押
1.签订合同:《委托保证合同》、《客观真实性承诺书》、《抵(质)押反担保合同》;
2.提供抵(质)押反担保物或权利的权属资料;3.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自然人
1.签订合同:《委托保证合同》、《客观真实性承诺书》、《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承诺函》;
2.提供其财产资料;
3.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其配偶需做为共同反担保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1.签订合同:《委托保证合同》、《客观真实性承诺书》、《第三方信用保证合同》;
2.提供其财产资料;
3.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个人无限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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