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失业人员符合规定的,均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六、用人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一)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及各类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和事业单位,按本单位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l. 5写缴纳;
(二)外商投资企业租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按本单位中方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5%缴纳;
(三)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 5%缴纳。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总额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300%以上部分,不做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
(四)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七、失业保险待遇有哪些?
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人员按照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领取不同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死亡丧葬补助金和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等。
八、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具备什么、条件?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参加失业保险;
(二、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三)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四)进行失业登一记,并有求职要求。
九、哪些职工失业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劳动(聘用)合同到期终止的;
(二)因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如: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撤销、解散、关闭、清算,根据《劳动法》第32条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
(三)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四)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五)被用人单位除名或者开除的;
(六)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市政府有关规定的其他倩形。
十、哪些职工失业后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因辞职、自动离职等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十一、在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或者办理了就业登记的;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的;
(三)应征服兵役的;
(四)考人中等以上专科学校的;
(五)移居境外的;
(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七)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八)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工作的;
(九)连续两个月无故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程序?
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40日内,持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十三、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的时间确定: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领取1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六)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十四、目前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多少?
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超低价代办注册北京公司,服务热线:010-82022548 82022203(北太平庄) 58697855 58697599(建外SOHO)
声明:本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