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苏文洋 廖雁(本报记者)
讨论人:
王平喜(博爱宠物用品公司)
李少华(北京三替城市管理集团公司董事长)
林德贵(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院院长)
尹宏群(科技日报计算机与通信周刊主编、宠物主人)
张建弢(爱芬食品北京有限公司对外事务经理)
兰红宇(精品购物指南宠物版编辑)
赵晓琴(北京市保护小动物协会副秘书长)
老秦(老秦动物专拍)
宠物主人应自律
张建弢:人与人之间因为养宠物产生的矛盾,很多是由养狗的人自身的素质造成的,还有很重要的原因是没有人告诉他们应该怎样训练自己的狗,比如怎样让狗不随便叫,不随地大小便。我们提倡文明养犬,做一个负责任的犬的主人。负责任,包括对别人、对环境、对社会、也对宠物负责任。既然你养了它,这就是一个生命,就应该爱护它,就要对它负一辈子的责任。同时我们还提倡科学养犬,保证宠物的健康,按时打疫苗,并且为宠物提供一个活动空间,对它进行训练。因为狗必须经过训练才能规范它的行为。
李少华:我们的公司是全国最大的物业管理公司,同时我是政协委员。对于城市养宠物的问题,我和很多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一样,并不支持。因为的确有很大一部分养宠物的人的修养不够:宠物在大街上随地大小便,宠物主人熟视无睹,狗根本不拴链子就上街,让宠物到处乱跑。我去过一个居民楼,从一进楼门一直到六层,楼道里充斥一股极大的猫味。还有养狗的问题,有的居民楼里,一户养狗,全楼不得安宁,有的狗有一点动静就叫,扰得邻居晚上不能睡觉。养宠物的人不注意这些问题,必然造成了与不养宠物者之间的矛盾,并且污染环境,对城市管理造成极大的不利因素。
尹宏群:保护动物、爱护环境,应该从身边做起。作为养宠物的人,在细节的地方应该多注意,比如带狗出来,应该拴着狗链,不让它乱叫,如果它“随地大小便”,就马上用小铲子把排泄物埋好。只要正确引导,百姓养狗的矛盾肯定可以大大缓解。
修改法规要及时
张建弢:现在官方的数据是,全北京共有9.2万只狗,这里没有包括尚未登记在册的狗。因此有调查公司的调查结果是35万只至40万只。这说明越来越多的人有养宠物的需求。1993年制定限养法规时的情况与现在大不相同了,一些问题在执法过程中体现出来,迫切地需要对法规进一步完善。
例如,在北京养狗的注册费为5000元,这就造成一种印象,养狗是富人的专利。实际上根据调查,40%的养狗者收入是500元以下的普通老百姓。注册费可能是一个家庭几个月的工资。因此法规在执行过程中必然遇到困难。
大禹治水,重在引导。这方面的管理制度在国外有很多经验。相关经验在法国、美国、澳大利亚都有。各国的注册费在10美元至20美元之间,收费是为了给动物打防疫针,而且标准与居民的收入相比微不足道。如果交不起这个钱,不打针,变成“黑狗”,反而会更加危险。
此外,我们在修订法规时还应考虑到科学因素。比如人们一般都认为大狗比较凶猛,限养法规规定,狗的尺寸在35cm以下才可以在城市里养,实际上,有一种狗叫拉布拉多,虽然身体较高,但它是世界上最温顺的狗,它的唯一缺点就是不善于保护自己。可是就因为它的身高高于35cm,就成了一种“非法”的狗。实际上京吧的攻击性并不比拉布拉多弱。而且,现代科学证明,狗的情绪烦躁,经常叫,甚至有攻击倾向,有长期被圈养的因素。所以我们提倡文明养犬,科学管理,正确引导。
赵晓琴:我们保护小动物协会在推动宠物产业的同时,也在关注立法,并且积极配合执法,加强对相关行业的监管。我们经常接到一些宠物消费者的投诉,反映医疗方面的问题比较多,还有宠物产品质量、价格问题等等。目前这些方面还比较缺乏管理。规范这个行业需要正确的引导。只有在有序、健康的环境下发展,宠物产业前景才能是无限的。
李少华:法规确实应该及时修定,因为在不同时期,经济形势不断发展,法规也应该不断地作出相应的调整。现在的状况是,养宠物的人高兴,不养的人生气,要解决这种矛盾,应该在法规上进行调整。养狗应该怎样养,应尽哪些义务,在法规中要作出明确的规定。同时对不遵守法规的行为要重罚,积极引导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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