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登录 ·迷你门户版 | 收藏到QQ/TM ·WAP手机版 ·繁體版 ·iBloginfo ·RSS订阅 高级搜索
猫咪 | 狗狗 | 观赏鱼 | 观赏鸟 | 龟龟 | 宠物兔 | 宠物鼠 | 蟋蟀 | 蜥蜴 | 异宠 | 花卉 宠物库 | 法律库 | 百宝箱 | 影院
新闻 | 百科 | 饲养 | 繁殖 | 训练 | 美容 | 产品 | 诊所 | 创业 供求 | 商城 | 名片库 论坛 | 博客 | 播客 | 相册
  您现在的位置: 走进宠物网 >> 宠物创业在线 >> 创业便利 >> 工商税法 >> 文章正文
如何申请特殊标志登记
http://fortune.intopet.com 日期:2006-11-3 来源:banzhao.com 作者:办照网 阅读:
局发给申请人《特殊标志登记证》。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特殊标志登记申请的,《特殊标志登记证》应到商标注册大厅领证窗口领取;委托他人代理特殊标志登记申请的,商标局将《特殊标志登记证》邮寄给该代理人。

(二)领取《特殊标志登记证》应提交的书件

1、收到《领取特殊标志登记证通知书》的,领取《特殊标志登记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A、《领取特殊标志登记证通知书》原件;

B、领证单位介绍信;

C、领证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因各种原因未收到《领取特殊标志登记证通知书》的,领取《特殊标志登记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A、领证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证明领证单位主体资格的有效复印件;

B、领证单位介绍信;

C、领证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D、刊登该特殊标志的《商标公告》复印件,或该特殊标志公告的期号及登记号。

(三)注意事项

1、《领取特殊标志登记证通知书》由商标局以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2、《领取特殊标志登记证通知书》中登记人的单位名称和介绍信中的公章名称必须完全一致。

3、特殊标志登记人领取《特殊标志登记证》时,如单位名称发生变更,应向商标局提交发照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4、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领取《特殊标志登记证》的,其副本必须是经过当地发证机关年检有效的。

八、注意事项

1、特殊标志登记申请人应当是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社会公益活动的组织者或筹办者。

2、通讯方式的填写非常重要。申请人在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时,应当按照营业执照或者登记注册的文件填写地址。提交申请后,如果发生补正、驳回、领取特殊标志登记证等事项,商标局将依据该地址以邮寄方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在申请前如地址已经变更的,则应当先行办理营业执照等的地址变更。

3、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图形组成的特殊标志,商标局将予以驳回,不予登记。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议。

(1)有损于国家或者国际组织的尊严或者形象的。

(2)有害于社会善良习俗和公共秩序的;

(3)带有民族歧视性,不利于民族团结的。

(4)缺乏显著性,不便于识别的。

(5)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4、申请文件齐备无误、填写规范的,商标局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发出《特殊标志登记申请受理通知书》。经审查不违反禁用条款的,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商标局对特殊标志予以公告,并在公告之后向申请人颁发《特殊标志登记证》。

5、申请人提交申请后6个月内没有收到任何信息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申请后免费查询。(详见“如何办理商标申请后的查询”)

6、已获准登记的特殊标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在特殊标志公告之日至有效期满的期间,向商标局申明理由并提供证据,请求宣告特殊标志登记无效:

(1)同已在先申请的特殊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2)同已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或者已获得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3)同已在先申请外观专利或者已依法取得专利权的外观专利相同或者近似的。

(4)侵犯他人著作权的。

7、特殊标志的有效期为4年,自核准登记之日起计算。特殊标志所有人可以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延长的期限由商标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8、特殊标志所有人可以自己依法使用特殊标志,也可以通过签订书面使用合同将其许可他人在依法核准登记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特殊标志的使用人应当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特殊标志使用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商标局备案。

九、特别声明

(一)以上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此,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二)以上内容于2006年7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

上一页  [1] [2] 

超低价代办注册北京公司,服务热线:010-82022548 82022203(北太平庄) 58697855 58697599(建外SOHO)


声明:本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相关文章
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
如何办理换证、验证手续
哪些单位只需办理注册税务登记
哪些单位和个人应办理税务登记
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有哪些手续
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什么情况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证件丢失如何办理补证手续
办理注册税务登记需经哪些手续
什么情况下应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频道热门
 北京各区税务所一览表
 德国狗学校调教出淑女绅士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立董事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比
 如何申请公司名称注册
 宠物店的机会和风险
 冬季新景观——南京街头宠物服装店
 浙江省发展观赏鱼养殖及产业化生产
 国庆狗市行情看涨 成都一条狗开价
 公司合并协议范本
 栏目热门
 北京各区税务所一览表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立董事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比
 如何申请公司名称注册
 公司合并协议范本
 公司合并登记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劳务报酬所得适
 变更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工商年检提交材料
 外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政策介绍
Googleintopet.com
发帖子][写日志][RSS订阅][iBloginfo][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发表评论
姓名: * 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内容: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18.0
关于我们 | 广告合作 | 隐私条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会员中心 | 帮助中心 | 意见反馈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 IntoP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走进宠物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摘编或者复制。
地址:福建省福鼎市桐山街道路边亭三巷37号 邮编:355200 电话:0593-7817022 手机:18950539559 京ICP备05055013号
旗下网站
字客网 查虾米
物种库 数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