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岗位责任人: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证书办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工作标准,对审定通过的,通知申办人办理交费及领取手续。
2、根据财务开具的证书收费收据,发放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归档。
3、通过计算机网络等形式公示办事结果。
(三)告知
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地向未被批准的申办人告知有关事项;
2、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证书办理室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制发告知书。
对审定人退回的中止件,必须将所需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等内容通过《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项目中止审批通知书》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还申办人。
对不予批准的,必须将理由及申办人的权利、投诉渠道等内容通过《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项目不予批准通知书》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还。
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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