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 与人体接触的材料是否已在临床上应用过,其安全性、可靠性是否得到证明;
( 6 ) 规范性引用文件和其它相关参考资料;
( 7 ) 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2、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接收企业材料,填写《接收材料凭证》,签字并注明日期,将《接收材料凭证》交与申请人;
3、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 不予办理。告知申请人补正、补齐有关材料后重新申办。
时限: 2个工作日
二、 审查
标准:
• 是否符合相关现行有效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
法律、法规;
• 是否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编写规范》及有关规定。
3、产品的安全、有效性指标是否已经列入产品标准;
4、是否明确了产品的预期用途。
岗位责任人: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
时限:28个工作日
三、复核
标准:
1、《北京市医疗器械产品企业标准复核意见表》(如有)、《北京市医疗器械产品企业标准会议纪要》(如有)、《北京市医疗器械产品企业标准复核人员名单》(如有)、《北京市医疗器械产品企业标准复核表》填写规范、齐全;
2、全套申请材料符合规定要求;
3、留存归档的材料齐全、规范。
岗位责任人: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在产品标准封面和 《北京市医疗器械产品企业标准复核表》加盖标准复核章;
2、装订成册,立卷归档;
四、送达
标准:
及时、准确通知申请人 审核 结果。
岗位责任人: 受理办人员
时限: 10个工作日
上一页 [1] [2]
超低价代办注册北京公司,服务热线:010-82022548 82022203(北太平庄) 58697855 58697599(建外SOHO)
声明:本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