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如增加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需前置审批的,须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四)以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家庭经营者姓名变更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变更协议书或法定继承文件;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应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五)组成形式变更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变更协议书;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应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由家庭经营变更为个人经营的,需对变更以前的债务作出承诺仍由原家庭经营成员承担。
由个人经营变更为家庭经营的,经营者不变的,变更后所有家庭成员应在《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上签字确认。
以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登记。
上一页 [1] [2]
超低价代办注册北京公司,服务热线:010-82022548 82022203(北太平庄) 58697855 58697599(建外SOHO)
声明:本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