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息对象必须同时满足的条件
1.住房公积金缴存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2)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2、贴息业务申请人购买中心指定项目,或贷款金额超过40万元(含)或贷款金额在40万元以内且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能满足贷款需求;
3.满足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借款人的各项条件;
4.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方式。
5.夫妇双方只能申请一笔贴息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该笔还清后可以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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