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璜、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1.劳务报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于纳税人每次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适用30%的税率;超过50000元的部分,适用40%的税率
注:实质上为超额累进税率,判断加成征税的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而非收入额)
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级数 |
含税所得 |
不含税收入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说明
1. 表中的含税所得、不含税收入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2.含税所得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不含税收入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 |
1 |
不超过20000元的 |
不超过21000元的 |
20 |
0 |
2 |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超过21000元至49500元的部分 |
30 |
2000 |
3 |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
超过49500元的部分 |
40 |
7000 |
2.获取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义务人从其收入中支付给中介人和相关人员的报酬,在定率扣除20%的费用后,一律不再扣除。对中介人和相关人员取得的上述报酬,应分别计征个人所得税(国税函[1996]602号)。
3.对取得收入“次”的规定
(1)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个人兼有劳务报酬所得列举具体劳务项目中的不同项目的所得,应当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统一规定以县(含县级市、区)为一地,其管辖内的一个月内的劳务服务为一次;当月跨县地域的,则应分别计算。(国税函[1996]602号)
(3)个人无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一次收取学费的,以一期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分次收取学费的,以每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国税函发[1996]658号)
4.保险营销员(非雇员)佣金收入计税方法。
保险营销员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国税函〔2006〕454号)
注:首先要按照个人从事“服务业(代理业)”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并根据营业税税额的1%、3%分别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营业额未达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及附加)。然后,再根据佣金比例40%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将佣金比例60%的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按照“劳务报酬所得”(保险企业营销员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如:假设某保险营销员(非雇员)某月取得佣金收入10000元,其应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为:10000×5%+10000×5%×(1%+3%)=520元。佣金减除展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的余额为:10000(1-40%)-520=5480元,应缴纳的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为:5480×(1-20%)×20%-0=876.8元,上述应纳税额合计为1396.8元。
5.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计算
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的,应当将纳税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额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应纳税款。计算公式为:
(1)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下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2)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3)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以上公式中,公式(1)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税率表中“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公式(2)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税率表中“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例:周苇苇是名歌唱演员,取得一次性劳务报酬6万元(不含税)。代付税款的单位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其计算的应纳税额=60000×(1-20%)×30%-2000=12400(元)。但是,根据规定应将纳税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
由上述换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60000-7000)×(1-20%)〕/〔1-40%×(1-20%)〕=62352.94(元)
单位代付该演员的应纳税款=62352.94×40%-7000=17941.18(元)
须补缴税额=17941.18-12400 =5541.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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