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管辖
市工商局登记管辖范围:
股份有限公司由市局登记。
区县工商分局登记管辖范围: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由分局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收费标准
(一)公司设立登记收取登记费的标准:按注册资本的0.8‰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分公司设立登记收取登记费300元。
(二)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费100元。
(三)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收取变更登记费的标准:注册资本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收取增加注册资本注册登记费的,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增资最低收费为100元。
(四)补换执照正本收取费用50元。
(五)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
(六)股份有限公司(含分公司)备案登记,不收取登记费,但涉及打印新营业执照的,收取执照副本工本费,每份10元。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备案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根据不同的备案事项,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
(1)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2)股东大会决议;
(3)加盖本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董事(含副董事长)、经理、监事:
(1)填妥《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中的《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表;
(2)变更董事、监事,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变更经理,提交董事会决议;
(3)加盖本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已设立分公司的:
(1)加盖分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清算组备案: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
(2)股东大会决议作出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定;
(3)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份有限公司办理非货币出资的财产转移: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申请删除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的:
(1)有关专项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其他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特别提请注意: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2、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
上一页 [1] [2]
超低价代办注册北京公司,服务热线:010-82022548 82022203(北太平庄) 58697855 58697599(建外SOHO)
声明:本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